来源: 山东高速重庆发展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314 时间: 2023-09-18 09:00:00
一、采购条件
山东高速重庆发展有限公司选取法律案件诉讼单位(某公路桥梁建设公司合同纠纷项目)已由山东高速重庆发展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东高速重庆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询比。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概况:山东高速重庆发展有限公司与某公路桥梁建设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签订《沥青购销合同》具体信息如下:
采购产品1:70#A级沥青。
不含税落地单价:4566.38元/吨(浮动单价)。
暂定数量:1700吨。
采购产品2:SBS 改性沥青。
不含税落地单价:5349.56元/吨(浮动单价)。
暂定数量:1100吨。
上述合同签订后,山东高速重庆发展有限公司依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交货义务,共向某公路桥梁建设公司交付沥青共【2226.15】吨,其中70#A级沥青【1065.37】吨、SBS 改性沥青【1160.78】吨,但某公路桥梁建设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截至今日,某公路桥梁建设公司在上述合同项下共欠付山东高速重庆发展有限公司应付货款8055620.3元.
服务地点:四川省 成都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采购范围主要包括:
完成本案一审、二审、再审(如有,再审费用为一审、二审费用的一半)诉讼程序,以及与本案相关的各种法律服务,包括且不限于财产保全、庭前调解、和解、开庭、质证、答辩、执行等诉讼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拟派本项目律师须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许可证,团队人员不少于2人,拟派代理律师负责人须具备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擅长买卖合同纠纷领域)。
近三年内,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代理律师在执业或经营活动中没有被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9月18日9时0分到2023年9月21日17时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含联系方式)及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采购人邮箱(513645172@qq.com),电话联系(18324150581)领取询比文件,采购人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向供应商资料提交的邮箱发送电子版询比文件,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收不到询比文件应及时和工作人员联系,过期后果自负。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场上送交。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山东高速重庆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大道18号重庆创意公园13栋5单元1层)会议室。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时间:2023年9月22日10时00分。
报价地点:山东高速重庆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大道18号重庆创意公园13栋5单元1层)会议室。
七、监督部门
山东高速重庆发展有限公司综合部(023-72172223)。
八、发布媒介
本项目询比公告在山东高速重庆发展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高速重庆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大道18号重庆创意公园13栋5单元1层财务部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18324150581
电子邮箱:513645172@qq.com